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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收差旅费被停职-=-办案收差旅费被停职怎么办

2024-10-14 5:49:35 高阳足球 施晓曼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办案收差旅费被停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办案收差旅费被停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通过这次疫情,大家对酒店行业怎么看?

大家好!2020冬天,我们遭遇了一场历史上少见的新冠疫情!经过举国上下一致努力💪如今疫情基本已经控制了!

疫情发生后,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感悟!让我们更加懂得珍惜生命,更加去维护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疫情过后,更多行业开始复工复产,生活也将走入正轨,但疫情可能会对一些行业产生不利影响,比如餐饮行业!

具体到酒店行业,也会有一些深渊影响,近段时间,大家必定会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减少不必要的聚集!酒店作为一个人员聚集的场所一定会受到影响,客源会减少很多,酒店配套服务也相应会受到影响!

在这个难熬的阵痛期,作为酒店行业,一定要做好酒店设施设备和人员的消毒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相信,随着疫情结束,只要你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你一定可以在这个行业立足,迎接行业的春天到来!

大家一定还有更好的建议,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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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收差旅费被停职-=-办案收差旅费被停职怎么办

新冠肺炎对各行各业都造成了影响,酒店也更是首当其冲。通过疫情也让我对酒店行业有了更新的认识。

首先,酒店的抗风险能力太弱,尤其是单体酒店

其次,酒店的营收来源过于单一,纯客房或者加上餐饮、会议都不足以应对这种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所以酒店急需找到更多非客房收入来源,来降低风险;

第三,酒店行业的一次性投入太高,房屋租金贵,人力成本也不低。所以也许以后酒店的经营结构会发生变化,同时如何找到更合适的人房比,降低人力成本在未来也相当重要。

第四,也许人工智能在酒店行业的应用会更多,疫情期间的无接触服务,让人们再一次让自助办理入机、送房机器人走入人们的视野。如何让机器和人共更合理的搭配将非常重要。

最后,个人觉得酒店行业进入门槛低,尤其是一线的服务人员,而这也到之在疫情期间一线服务人员的保障不够,周边有很多酒店一线服务人员被裁员、停职留薪或那最低工资,因此酒店人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PS:我是80后死肥宅汤丞逸游,一个想着周游世界的酒店人。欢迎大家关注我或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我觉得影响太大了,自己的还好要是租的就亏大了,关键是现在让你开门,没有外来人口谁去住啊。

自己也是开小旅馆的,10天前卫生局就通知可以营业了,但是必须得做好消毒工作等等。直到现在也没开门,客运都没通车,开了门谁来你这住啊,还不够费劲的。估计得到6月份了,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吧。

国家一直说支持个体户,等各种政策,不知道能不能实行。

通过这次疫情,酒店行业迎来寒冬!因为人员流动减少了很多,现在还是防控时期!疫情并未真正结束!很多人还是怕感染!近期就不会有旅游的打算!旅游就要住酒店,所以酒店生意一时半会儿,不会太好!起码要真正疫情结束几个月后,才会恢复!


如何评价雍正的养廉银制度?

先说一下清朝职官俸禄问题。清沿明制,实行低薪制,官员的正俸是非常少的。如正一品官年俸为180两;正二品年俸155两;正三品年俸130两;正四品年俸105两;正五品年俸80两;正六品年俸60两;正七品年俸45两,此外还有禄米若干。因此许多清官连维持生计都成问题。

因此,雍正实行火耗归公后,便将发放给官员的这些银两称之为“养廉银”,顾名思义,就是要让地方各级官员们以高薪养廉。

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引起了强烈反对,雍正又会采取哪些雷霆手段呢?

从根本上说,对于大部分官僚而言,做官的目的就是求财。做事与收钱,是分而又合的一体两面,实行耗羡归公势必会阻断他们的财路,他们岂能同意?于是便以种种借口和理由加以反对和阻挠。

可是雍正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但反对耗羡归公的人仍然不在少数,而且在朝野内外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这时的雍正就不能不痛下决心,乾纲独断了。他发出上谕,批评持反对意见的大臣,分析了实行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的必要性。并毅然决然地将耗羡归公的政策通行于天下。

当官发财这是传统官僚集团的基本诉求,像朱元璋那样既不提高官员待遇,又以法律和道德来进行打压约束的办法显然是收不到实效的。换句话说,要求全国的官吏都大公无私显然是过于理想化了。

雍正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极力推行养廉银制度,将官场中的那些陋规转变为合法的收入,这样就让官吏盘剥百姓的事情减少到最低,吏治也大为澄清。

从实际情况来看,雍正把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作为整顿吏治和财政的突破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十年之后,即雍正十二年,他也不无得意地说:“自行此法以来,吏治稍得澄清,小民免于扰累,此中利益乃天下所共见。”

因此后世在评价雍正一朝吏治的时候,就有“雍正朝无清官”之说,因为当时官吏都小心谨慎,不敢大肆贪污,人人都成了清官,也就无所谓清官了。

此外,推行火耗归公也给财政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山东、山西、河南等省的财政亏空几年内就全部补完了,并有70多万两的盈余,户部存银康熙末年时只有800万两,而到雍正末年却有6000万两之多。直到现在,很多学者对雍正实行的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都有很高的评价。

这是一个美好的制度,希望给各级官员一定的银子,补贴家用,解决官员的贪腐问题。

但本人一直认为,有底线讲廉耻的人是不需要这些制度(即他律)来约束的。比如,人性是贪婪的,有底线的人就会竭力控制住自己的贪欲,不让自己迈出第一步;没底线的人也是竭力想办法抓住制度漏洞,满足自己的无底洞。解决贪腐,绝对是一个系统工程,核心是人的问题,用好人和管好人,需要将矛盾论运用的炉火纯青才行,太绝,如明太祖活剥人皮;太松,如晋武帝宽纵奢靡之风;都没法取得良效。

对于居心不正的掌权者,这样的福利制度反倒是奉旨薅国家羊毛的好差事,他们肯定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因此,养廉银确实是“养廉银”,对于廉洁奉公的官员,这笔银子,可谓减轻不小生活压力,家庭关系也更加和谐,进而能继续为民请命,报效国家。


  • 养廉银是特殊年代下的历史产物,清王朝的雍正皇帝面对国家机制的一些沉积弊端,励精图治进行了一系列的全面改革,主要表现在整顿吏治、摊丁入亩、火耗归公等这几方面。
  • 由于这些改革的力度的尖锐,严重影响到世袭豪强与地方官员的切身利益,雍正皇帝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碍与压力,为了能让改革的顺畅进行,为了政权的稳定,更是为了能让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雍正皇帝创造性的发明了养廉银,所谓养廉银就是为了杜绝腐败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一种奖惩办法,具体措施就是国家把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按官员的级别进行分发,以激发官员的积极性同时也是为了弥补因改革而造成官员工资的不足。
  • 养廉银的出现在这特殊历史时期有它积极作用:一、缓解社会矛盾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二、减少了腐败国家机器能够正常运转!三、提高了官员的积极性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 当然任何事都有它的两面性,养廉银同样也有它不足的地方,例如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每个地方财政收入差别较大,也就是说富庶之地的地方官员比贫瘠之地的地方官员收入明显不公等都是潜在矛盾。

雍正年间的养廉银制度是历代中国廉政制度改革的开始,第一次全面填补制度的缺陷,意义非凡。

清朝官员的俸禄分为俸银与禄米两种,每年春秋两季发给。由于官员的年俸并不高,难以维持其庞大的家族开销。清朝领取俸禄的人员大体可分为3类——文官、武官和皇族宗室(即王爷、公主等人)。清雍正年间建立了养廉银制度,其中京官的养廉银由国库支出,一般很少,主要靠年俸,而外官的养廉银则要远高于其工资。

1,对雍正年间开始的养廉银制度,是个有效,实际性的改革,这是对古代薪俸制度改革的开始,收入由暗变明。

2,雍正年间的薪酬改革,是经过全面的调查,使官员收入表面化,抑制了贪污腐败行为的大面积发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3,也可以说是对历代王朝官员收入的改革,有目的的针对官员收入灰色化,通过发放养廉银基本满足官员的正常开支。减少和杜绝官员对外财的欲望与企图。

4,说的大的一点,是历代中国建立合理工资收入与廉政制度的开始。

古代中国当官就像老板开了一个公司,国家只给官员薪俸,收入极少,因此营业收入就这么多,根本无法养活自己的幕僚,随员,家庭,仆人,于是公司要想办法筹集资金养活自己,营业外收入,灰色收入就来了,这样官员就顺理成章用手中的权力换取金钱,比如陋规,谋私就成为常态。像官场现形记描述的那样。本来是正常需要的开支,必须通过非正常手段来获取,实际上一种鼓励灰色收入的制度。

所以说养廉银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廉政制度改革的开始,第一次全面填补制度的缺陷,意义非凡。

养廉银制度历史背景,起于清雍正年间,耗羡归公后实行。支发各官的养廉银,有一定的标准,首先是考虑到了各官地位的高低以及任所的事务繁简。除此之外,也还考虑到了其他的因素:一是照顾到了官员以往收受陋规的情况;二是照顾到了官员在养廉银外是否还有其他经费来源;三是照顾到了官员所在地区的富庶或贫瘠。但是,由于雍正年间的养廉银制度尚属创行阶段,各地官员的养廉银额不但差别很大,且多有变更。乾隆十二年(1747年)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调整,成为定制。


雍正帝素以“严苛”著称,治国、治吏,手段严厉,甚至严酷。居然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给下属涨工资的帝王。

1724年,雍正二年,清朝的文官在年薪的基础上,开始领取数额不等的“养廉银”。当然,级别越高,钱也越多。

从晚清封疆大吏曾国藩的工资条上,能看到他做两江总督时得到养廉银的数量——1.8万两白银,约合300万元人民币。

涨工资当然高兴,但还要多干活儿。什么活儿?征税呗!

与“养廉银”的薪酬政策同时推出的是“耗羡归公”的税收政策。

“耗羡”(又称“火耗”)是向百姓征收税赋时损耗的成本,或者说是额外变相征税的名目。这些变相征税的款项并没有进入国库,而是地方官员中饱私囊了。

“耗羡归公”把暗箱操作的非法征税合法化了,“火耗”的比例按国家规定征收,增加了中央政府的税收,同时也从中给官员们发放“绩效工资”——养廉银。

中国封建社会变法革新运动的基本诉求是增加政府税收,以保证中央各项开支。

雍正朝的新政也是如此,发养廉银不过是激励官员多征税的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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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涨了工资还是不够。“耗羡”归公了,地方官员还有别的方式对百姓盘剥。为什么呢?

问题出在中国封建官场“低薪养廉”的体制。

从张宏杰的畅销书《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可以看到非常有趣数据:

大清帝国的总督,工资表上的年收入只有区区155两。如果大致以一两兑换200元人民币计算,155两约为人民币31000元,合成月薪约为2583元。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按今天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是多少钱呢?2510元,和清代几乎一样。这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巧合。

年收入的基本工资155两,绩效工资1.8万两!清朝部长级高官的工资条真是很奇葩。

不过,这些钱看起来已经不少了,却养不活一个一品大员!

这不到2万两白银要供养部长一家老小、聘用智囊团(幕僚)、招聘衙门工作人员(不进编制的“吏”阶层,秘书、科员等),还要负担差旅、邮递等费用,怎么够用啊?

中间大约4万两银子的亏空怎么补呢?除了贪墨,还有别的出路吗?

贪污、受贿的款项一方面为了自己的生存,另一方面也要“接济”上级官员(主要是直属领导)。

在低薪之苦面前——明代官员更惨,钱粮经常拖欠,而且最多发一半,另一半是胡椒等替代品,也有像海

瑞这样不受贿、不行贿的,他自己种菜、穿补丁衣服,勉强维持生计。

海瑞在明朝官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办案收差旅费被停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办案收差旅费被停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